【被指人肉路障】粉岭公路两死车祸死因研讯 官裁定死于意外

2020-07-06 10:44

意外中,七人车上两男不治,死因庭今作裁决,死因裁判官周慧珠裁定2人死于意外。 资料图片
意外中,七人车上两男不治,死因庭今作裁决,死因裁判官周慧珠裁定2人死于意外。 资料图片

前年2月警方在粉岭公路追截涉违例的银色七人车时,被指截停其他私家车作「人肉路障」,七人车收掣不及撞向停驶车辆,酿成5车相撞,七人车上两男宣告不治,死因庭今作裁决。死因裁判官周慧珠裁定2人死于意外,死因为多处受伤。周官覆述庭上证供,指出警员经常要在突发情况下作决定,警队须确保警员非常熟悉警察通例,若警员将通例内的指引视作常理,警队只会听之任之,不作准备,因此要确保警员非常熟悉通例,同时作出4项建议。

事发于2018年2月11日下午约5时30分,近粉岭公路往大埔方向,七人私家车上两名男死者,分别是37岁司机锺逸扬及26岁张梓豪。

周官就此对警队作出4项建议,包括警方不应假设警员记得或熟悉《警察通例》;或是假设警员会自己上网查阅警察通例,而是应要采取措施,如在训练日与警员重温通例。要确保警方控制台人员熟悉相关通例,再给予指引现场执勤人员。要避免有人与控制台人员交谈,以免错失与执勤警员的对话。警队指挥官应给予指示。法庭要求警方在3个月内以书面回覆法庭作出任何措施,警务处代表则希望可延长至半年内,周官批准。

周官引述截停车辆警员伍日溪所称,他原意是打算拖慢车辆,封锁马会道支路口,以减少车流量,较易追截目标车辆。周官翻阅证供后,认为警员所指的「拖慢」最少是慢至几乎停下,伍的后方的车辆虽只是慢驶,但仍与警员保持距离,不如伍所言正贴近他;周官亦认为其手号与截停车并无分别,惟死因庭并非要探讨此议题,只是本案意因此发生。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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