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七一刺伤警不准保释 称非潜逃英国已买回程票
2020-07-03 16:47
本周三「七·一」示威下午,警员在铜锣湾维园外制服示威者时,遭人用短刀刺伤手臂。警方当晚在一班前往伦敦的国泰航机上拘捕24岁疑凶,经调查后起诉他一项蓄意伤人罪,今午被解往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辩方为被告申请担保时透露,被告当日并非潜逃,而是打算到英国开阔眼界,他已透过女友购买回程机票,而非控方所指的只买了单程机票。惟何俊尧裁判官考虑双方陈词后,终驳回被告的担保申请。
被告黄钧华,被控一项有意图而伤人罪。控罪指他在本年7月1日,在高士威道120皇仁书院外意图使警员25116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恶意伤害警员25116。
控方透露,事发当晚警方接到一通匿名电话,通知施袭者将会逃往英国,遂联络航空公司寻找一名年约20-30岁男子、当天4时后才购买机票的乘客,终锁定疑凶身份,并登机拘捕。当时疑凶身上只有现金、电话、一本过期的BN(O)护照及出世纸,并无寄仓行李。警方对比疑凶的头型、头发、身份、痣等特徵,均与施袭者吻合。
惟辩方为被告申请担保时,却指被告当晚因眼见国安法实施,加上早前因参与罢工被解雇,不甘自己不能学以致用,故打算到英国开阔眼界,没有打算不回港。事实上,被告早已托他的女友购买同月20日返港的机票,打算经香港转飞台湾。辩方又认为,单单根据局部容貌就作出指控,是不可靠及不合理。
控方其后确认,警方确实在疑凶电话里发现回港机票,但未向航空公司确认真伪。何俊尧裁判官质问,「点解控方唔将呢啲嘢写埋落去?」,又指「警方咁一面倒写啲对警方有利嘅,对被告有利嘅就收收埋埋,咁样唔系几好喎」。
辩方续透露,被告毕业于香港大学土木工程系,原本在中国建筑香港有限公司任职土木工程师,惟他因罢工而被解雇,现于台湾面店担任兼职厨师。
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8月24日,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包括捡取事发地点、地铁站站及被告住所附近的闭路电视片段。
建立时间14:31
更新时间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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