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谭耀宗:中央管辖权是防患于未然 特首选法官可无惧外国威胁
2020-06-26 20:17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近日接受《中通社》访问时指出,中央在极特殊的情况下行使管辖权是防患于未然,是为了兜底。《国安法》在立法设计上最大程度体现了中央的克制及对特区的信任。
谭耀宗表示,中央行使管辖权情况是极少数,只有情况非常严重、极为特殊,特区政府自身无法处理,由特首提出,寻求中央协助,中央才行使有关管辖权。他强调,有这个机制在,应该令人安心,因不是针对一般的犯案者,而是搞分裂、搞颠覆、搞恐怖活动等的人。
谭耀宗表示,法例将对哪一类案件需要中央行使管辖权作出界定,并对如何提出、启动管辖权有相应机制去处理,中央不会轻易、随便去行使管辖权。而以他对草案的掌握及对香港社会的观察,目前或仍未到需要中央行使管辖权的极端地步。他表明,难保有一天可能会出现如此极端情况。
谭耀宗指出,维护国家安全是中央职责,属于中央事权,《国安法》亦是全国性法律,但绝大部分案件仍尽量交由特区去处理,是中央对香港信任的最大体现。立法后香港自身能够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很好处理相关罪案,就无需中央行使管辖权。
谭耀宗表示,由特首物色「合适」的法官来做这项工作是合理安排。他指出,由特首代表中央,寻找一些对国家及国家安全较为了解和认识的法官来处理;而相关的法官及负责起诉的检控人员,若能同内地有更多交流、加强对内地特别是国家安全方面的认识,是有好处的。
谭耀宗认为,面临外国威胁制裁的亦是需由特首指定法官的原因之一,相信能够承担这项工作的法官会「无惧无畏」地作出公正的裁决,而有如上担心的法官则可提出不承担相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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