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龙小队无展示警员编号司法覆核 政府一方指原告论点站不住脚

2020-06-24 17:00

李柱铭(左)及戴启思(右)分别代表多名原告方。
李柱铭(左)及戴启思(右)分别代表多名原告方。

去年有不少市民及团体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质疑警务处速龙小队没有展示警员编号或委任证属违法行为,现把五宗申请合并为一案处理,今于高等法院开审。原告方李柱铭资深大状指,速龙小队的战术装束特别设计成没有位置展示警员编号,直指甚少布料的比基尼上亦有位置展示品牌名字或数字,质疑为何「咁大件」战术装束没有位置展示警员编号。

代表政府一方的杜淦堃资深大律师则指,原告方的陈述均与此宗司法覆核无关,而且论点完全站不住脚,正如有没有人遭警方使用过分武力对待,又或施暴警员能否被辨识出来,均与此宗司法覆核完全无关。杜将在周五继续其陈词。

5宗案件的原告合共有8名,包括陈基裘、郭卓坚、梁颂恒、杨子俊、陈恭信、鲁湛思、吴康联、香港记者协会。李柱铭资深大律师代表陈基裘及杨子俊,伍中彦大律师代表郭卓坚及梁颂恒,潘熙资深大律师代表陈恭信、鲁湛思、吴康联,戴启思资深大律师及彭耀鸿资深大律师代表香港记者协会,杜淦堃资深大律师则代表政府一方。

代表原告方的李柱铭资深大律师,指速龙小队没有在制服上展示警员编号或委任证,但资料显示「每位警察会获分一个number供身分识别」,而校官会在训练警员过程中亦会指:「你嘅number代表一切!你可以忘记自己个名!但唔可以忘记自己个number!」。警方发言人更曾表示:「警察在部分时间遮掩number系唔理想嘅」,李在庭上直言不讳指出:「唔明被告仲有咩好拗」。

李引述警方资料指出,速龙小队的「特别保护工作服是根据行动、战术需要设计,工作服的设计没有位置展示警员的编号,同时在行动中会尽可能展示编号,警方明白公众的关注,会在这方面作出检视」。李指:「都无位又点检视呀,咁嘅嘢都讲得出,咁都系法庭同我拗,仲唔起身认错」。李质疑谁下决定采用此新战术装束,谁决定该装束不被视为警队制服,谁下令一改长久以来警察展示编号的传统,亦要求有关文件证明这些决定。

法庭记者:刘晓曦

建立时间:13:32
更新时间:17:00

郭卓坚。
郭卓坚。
香港记者协会主席杨健兴。
香港记者协会主席杨健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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