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股市震荡持续数月,香港上市公司商会主席黄桂林希望,香港金融机构能够防患于未然,可考虑暂缓针对上市公司大股东,一年内可自由增购该公司股份2%的限制,令大股东可在公司股价下跌时入市,以维持香港金融市场的稳定。
根据《收购守则》,上市公司持股比例介乎30%至50%的股东,若在任何12个月内增购该公司股份占比逾2%,将会触发强制全面要约,即必须向该上市公司提出全面私有化。
为避免公司大股东利用暂缓限制,将股份在短时间内进行交易获利,黄桂林认为,监管机构可考虑在暂缓限制的同时,推出禁售期限制,如规定大股东在买入股票后必须持有至少6至12个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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