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集团(00234)发盈警,由于集团在2019年9月30日完成收购易提款财务之60%股本权益,收购事项被视为受共同控制的业务合并,并须当作于最早财政年度初已经发生而列报。因此,按采用合并会计法的原则,预期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年度之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1890万元被重列至约4750万元。
于合并会计法的原则下,集团预期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年度之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与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年度之经重列可比较数字相比,将录得超过50%之减少。
该减少主要由于邮轮租赁服务收入减少;证券交易收入减少;及投资物业之公平价值亏损(2019则录得公平价值收益)。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之减少部分被以下各项所抵销:行政开支之减少;汇兑亏损之减少;及递延税项费用之减少。(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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