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失业问题需处理 罗致光:失业福利较英国多保障
2020-06-07 17:31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今日(7日)发表网志,指香港不是今时今日才「忽然」有失业的问题需要处理,本港以往一直有遣散费、长期服务金、综援等计划提供援助。罗致光又将本港与英国的失业援助制度相比,指港制度有较多的保障。
罗致光表示,英国透过雇员雇主向国家保险供款,只有雇员供款超过两年,失业时可领取失业津贴,约每星期725港元,或是平均每月3142港元,领取最长为6个月。然而,若供款不足两年,失业人士仍可申请失业津贴,但有资产和收入限制。
罗致光续指,相比本港的综援制度同样以家庭收入作为单位,但多了考虑家庭总需要,4人家庭平均每月1.6万元。透过香港综援制度提供的失业津贴,水平远较英国为高;而资产及收入上限,亦远较英国的为宽松。认为香港税率远较英国为低,惟失业福利较英国为高。
另外,他提到两地同样有遣散费,不过英国没有长期服务金,英国遣散费按年龄分为三级,每做满一年年资最多可获1.5星期工资,而香港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则是每满一年年资,可获三分二工资,即平均约2.9个星期工资,故「香港雇主的承担,明显远较英国雇主为高。」他又指,虽然英国雇主要为雇员供国家保险,但成本亦自然会转嫁至雇员薪酬方面,雇主亦将企业社会责任「外判」给了国家保险,雇员的就业保障又再少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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