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案】3被控协助及教唆谋杀警员提堂 保释金100万美元
2020-06-05 12:05
在黑人男子弗洛伊德案被杀案件中被控协助及教唆谋杀罪名的3名已被革职的警员,周四在明尼阿波利斯法院提堂。法官批准他们各以一百万美元(约780万港元)保释,接受进一步调查。如果他们同意遵守某些条件,例如交出私人枪械,各人的保释金可降至75万美元(约585万港元)。
3名被告莱恩(Thomas Lane J.)、亚历山大‧金(Alexander Kueng)和陶杜(Tou Thao)均被控于上月25日在明尼阿利波利斯市内一条街道上,协助及教唆另一名警员肖万谋杀弗洛伊德。3人出庭时都身穿橙色囚衣,没有发言。
根据控方提交上法庭的文件,当肖万用膝盖压住倒在地上及已经无力反抗的弗洛伊德时,莱恩和亚历山大‧金协助按住及制服弗洛伊德,而陶杜则站在一旁。即使弗洛伊德发出哀求及说自己无法呼吸,3人都没有要求肖万把他放开。
若被裁定罪名成立,3人最高会被判入狱40年。
3人周三是分开轮流被押上法庭,由法庭职员宣读他们的控罪,每人的提堂程序只是5分钟。在明尼达州现行的司法制机制下,任何案件进行初级侦讯时,被告人毋须答辩。
莱恩的代表律师格雷指法官的保释金定得太高。他为莱恩辩护说:「案发时,我的当事人除了跟随上司的命令去做外,他还可以做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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