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岁男旅客走私224只赛加羚羊角 被判监20个月

2020-06-03 22:32

图示海关人员在其行李中发现的部分赛加羚羊角。政府新闻处图片
图示海关人员在其行李中发现的部分赛加羚羊角。政府新闻处图片

一名旅客因走私赛加羚羊角,违反《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罪名成立,今日被判监禁。

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发言人表示,一名50岁男旅客从莫斯科出发,去年11月29日抵达本港。海关人员在其行李中发现共224只赛加羚羊角。渔护署跟进调查后,检控该名男子非法进口《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列明物种。该名男子今日在区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法庭以30个月为量刑起点,因其认罪扣减三分一刑期后判被告监禁20个月。

赛加羚羊属《公约》附录II列明物种,于香港受《条例》规管。任何人如非按照《条例》的规定而进出口或管有濒危物种,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千万元及监禁10年,有关物品亦会被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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