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待遇两月内8次放火烧林 海南消防员判囚10年半
2020-06-03 18:15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一名姓文的男森林消防员,因不满待遇,两个多月内放火8次,烧毁7万多棵林木,被烧林地过千亩,造成经济损失近370万人民币(约港币403万)。该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以放火罪,一审判处文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文某表示认罪不上诉。
34岁的文男因工作量大、待遇低等原因,故期望通过放火引起领导重视。去年6月13日下午2时许,文男驾车途经昌江县棋子湾通道附近时,从车上拿出抽纸、打火机和香烟下车,进入林地并在地势凹陷且有枯乾落叶的位置,将点燃的香烟放在枯乾落叶上,用抽纸盖在香烟上,再用树枝压住抽纸,看到抽纸被香烟引燃后,便驾车离开现场,该处亦因此发生森林火灾。
其后文男于去年6月21日至8月28日期间故伎重施,在昌江县棋子湾等林地附近先后7次放火,事后竟若无其事地带队参与救火工作。经森林公安民警侦查,发现文男有嫌疑,于9月24日被传召问话,10月28日被捕。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文男曾提供重要线索协助侦破三宗滥伐林木案,具有立功表现,犯案后如实作供,承认控罪,愿意接受刑罚,故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文男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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