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大仙冲突】19岁男生暴动脱罪 官:未能毫无合理疑点下确立案情 

2020-06-02 15:37

林子浩被裁定暴动罪脱。
林子浩被裁定暴动罪脱。

19岁男学生林子浩去年国庆日,涉嫌参与黄大仙示威活动期间向警方防线投掷砖块,由于他并没有戴上头盔遭警方锁定身分。他今在区域法院获裁定一项暴动罪脱,成为反修例风波中,首名否认暴动罪后脱罪的示威者。

沈小民法官认为控方所依赖的两位警务人员口供,未能在毫无合理疑点下确立案情。两名警务人员均供称,曾目击被在冲出伞阵掟砖,并声称由目击至制服被告过程中,视线不曾离开他。沈官坦言,倘若法庭接纳以上是可靠证供,已足以裁定被告有罪,但法庭关注的是其口供可信性。

沈官形容现场「兵荒马乱」,警员难以只将注意力集中在一人身上,而且沈官亦接纳辩方影片,相信现场曾出现一架消防车,惟两名警员分别对消防车的存在,分别否认和无印象。

沈官亦裁定两名作供警员当中,至少有1人没有将事发经过和盘托出。医疗报告显示,被告头破血流,两人分别供称,自己和同僚均没有殴打被告头部,其中警署警长林华平虽承认以警棍打被告的上半身,但坚决否认打他的头。其后被告被押上警车头部便出现了伤口,显然被告的伤口是当他被制服后至被带上警车期间造成的,两人的供词均无法解释被告头部伤口,故削弱了其可信性。

沈官另外批评警方探员搜证手法「令人费解」,被告当日下午在基协中学外被捕,而学校门口是安装有闭路电视系统,法官相信有关片段对控方确立案情有关键作用,但负责探员并没有蒐证,更在报告中指「搵唔到」该片段。另外,沈官亦质疑两名警员形容当日上前追捕的示威者是「唯一一位没有戴头盔的示威者」,相信当刻在场仍有其他示威者,警方上前追捕,抓到的应该是「跑最慢的示威者」。

控罪指,林子浩涉嫌于去年10月1日于黄大仙东头村道参与暴动。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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