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岁男子违强制检疫令擅离宾馆 判囚10日

2020-05-29 22:40

男子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10天。资料图片
男子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10天。资料图片

一名57岁男子因违反《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今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10天。

该名男子早前被发出强制检疫令,订明他必须在尖沙咀的指明宾馆接受强制检疫十四日。其后警方接报于3月28日到场处理案件时,发现该名男子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他在无合理辩解及未获获授权人员许可下,离开其检疫地点。他被控违反《规例》第8(1)及8(5)条,今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10天。

衞生署发言人表示,有关判刑可给予社会非常清晰信息,指出违反强制检疫令属刑事罪行,政府对违反检疫令的人绝不容忍。发言人重申,遵从强制检疫令对全港同心抗疫至为重要。

根据《规例》,除豁免人士外,所有在到港当日之前的14日期间,曾在内地、澳门及台湾逗留的人士,不分国籍和旅游文件,必须接受14天的强制检疫。此外,根据《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E章),由3月19日起,所有从中国以外地区抵港的人士同样须接受14天的强制检疫。违反强制检疫令会构成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6个月。衞生署严正提醒受强制检疫人士应遵守上述法定要求接受14天的强制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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