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冲突】19岁男生否认参与黄大仙暴动 官裁定表证成立

2020-05-29 15:45

被告林子浩(左);证人何健滔(右)。 萧文轩摄
被告林子浩(左);证人何健滔(右)。 萧文轩摄

19岁男学生林子浩否认去年国庆日在黄大仙东头村道参与暴动受审,聆讯今续。辩方欲呈上途人影片推翻昨日警员证供,遭控方争议其呈堂性,惟控方在法官追问下却无法解释争议内容和理据为何。法官裁定表证成立,被告不作自辩。控方下午撤回反对影片呈堂的决定。案件押后下周一结案结辞。

当日执勤警员昨均在庭上指没有印象记得当时有辆消防车驾过,并否认曾阻碍视线。辩方提供途人片段反驳警员说法,并传召片段提供者、被告林子浩的朋友何健滔作供,何承认自己并非片段拍摄者,当日在下午4时半左右从社交程式Telegram接收一名示威者在黄大仙被捕片段,凭被捕者的发型,何肯定对方便是被告林子浩,并将片段交被告律师。至于根据控方指称,林子浩当日下午4时许被制服。

控方对影片呈堂性有争议,指何并非拍摄者,而且辩方没有传召拍摄者出庭接受控方盘问,惟当沈小民法官问及争议内容和理据是什么,主控官韦浩棠大律师却无法回应。

法庭记者:萧文轩

建立时间13:15
更新时间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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