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连侬墙遭影相涉刑毁拍摄者小米机 助理小贩管理主任准保释 2020-05-29 12:26 案件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讯。资料图片 五旬食环署职员在去年7月,撕毁长沙湾近港铁站的「连侬墙」上文宣和便利贴时,遭人以手机拍摄并阻止,职员疑突发难,拨跌其手机,因而被控一项刑事损坏罪,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讯。因辩方需时索取文件,故申请押后案件至7月9日获准,其间被告获准以现金500元担保候讯。报称任职助理小贩管理主任的杨福华(51岁),被控于去年7月11日,在长沙湾港铁站C2出口外无合法辩解而损坏属于岑崇尚、价值1000元的「小米」手机。法庭记者:叶君怡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顾委会:港台落实约章有严重落差 责成处长牢牢把关 下一篇 【国安法】朱克伯格冀fb找到方法 续为港人提供服务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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