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总监产后被解雇 平机会:涉违家庭岗位歧视条例

2020-05-25 18:16

资料图片
资料图片

平等机会委员会于今日(25日)根据《家庭岗位歧视条例》(香港法例第527章)代表一名女士(申索人)在区域法院提出法律诉讼。申索人曾受雇于一间公司(答辩公司)担任高级艺术总监。申索人指称答辩公司基于她的家庭岗位把她解雇。

申索人为照顾初生孩子,需要在办公时间内泵奶,因而受到家庭岗位歧视。申索人指称答辩公司并没有提出适当的安排,让她可以在工作地点泵奶。答辩公司亦基于申索人的家庭岗位(她负有照顾初生孩子的责任),在她产假复职后把她解雇。平机会就此个案提出法律诉讼是希望提醒雇主,根据《家庭岗位歧视条例》,基于雇员的家庭尚位而歧视该雇员是违法的。

平机会指《家庭岗位歧视条例》保障任何人在雇佣,提供货品,设施及服务等范畴免受家庭岗位歧视。「家庭岗位」指负有照顾直系家庭成员的照顾责任:而「直系家庭成员」是指因血缘,婚姻,领养或烟亲而与该人有关的任何人,例如子女。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