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业」计划明起接受申请 四项守则条款要注意
2020-05-24 14:25
「保就业」计划明日开始接受申请,政府在专用网站 www.ess.gov.hk 上载计划的常见问题和守则条款,并在添马台Facebook提醒雇主提交网上申请表时须签署承诺书,承诺并保证在补贴期间不会「裁员」,及把计划下的工资补贴全数用于支付补贴期内相关月份的雇员工资,否则须向政府退回全数或部分任何已发放的资助或罚款。
就计算雇主有否「裁员」方面 ,申请者须注意:
- 若2020年3月的强积金纪录证明书有显示在该月或之后离职的雇员(无论当时有否支薪),会被纳入2020年3月的雇员总数,作为比较补贴期内雇员总数的基数。
- 若申请者有为新入职雇员于2020年3月作强积金供款,而该月的强积金纪录证明书亦显示有关雇员,有关雇员会被纳入计算2020年3月的雇员总数,作为比较补贴期(即2020年6月至8月)内雇员人数的基数。同样地,若在补贴期内任何一个月的强积金纪录证明书显示申请者有为新入职雇员供款,有关雇员亦会被纳入计算该月受薪雇员总数。
- 就65岁或以上的雇员而言,获批补贴的雇主向强积金受托人提交2020年6月至8月供款的付款结算书时,须就65岁或以上雇员提供其基本工资金额,以证明在当月有支薪予相关雇员,否则有关雇员不会被纳入受薪雇员总数的计算内。
- 就参与职业退休计划的雇主,「保就业」计划秘书处或政府代理人会以申请者递交于补贴期内每个月的雇员工资证明文件所显示的受薪雇员总数及工资,核对有关雇主有否在补贴期间把工资补贴全数金额用于雇员工资,并对比在申请表内填报的2020年3月雇员总数,以核对有关雇主有否「裁员」。 雇主需要使用指定表格填写于补贴期内每个月为雇员实际支付的工资金额及雇员总数,并于9月30日或之前提交予政府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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