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捉114只蟾蜍给好友妻子「治毒」 被判处3个月拘役

2020-05-20 15:23

男子捉114只蟾蜍给好友妻子「治毒」,被判处3个月拘役。(网图)
男子捉114只蟾蜍给好友妻子「治毒」,被判处3个月拘役。(网图)

近日,杭州淳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宗非法狩猎案件,被告人说他出于好心,捉了114只两栖类野生动物「黄蛤」,没想到居然触犯了法律。

被告人陈某是姜家镇浮林村村民,据他说,他朋友项某的妻子脚上有「火毒」,听说吃「黄蛤」会好受一点,所以他就在淳安县姜家镇浮林村水库边,以徒手方式捕捉了114只蟾蜍,并全部送给项某。

在此过程中,项某杀死了109只「黄蛤」,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5只活体「黄蛤」。经鉴定,被告人猎捕的野生动物「黄蛤」,学名中华蟾蜍,属国家「三有」动物、浙江省一般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淳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

最终法院根据其认罪态度和犯罪情节,判处其3个月拘役。

法官提醒,所谓「三有动物」,即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生活中常见的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都属于「三有动物」,是受法律保护的,非法捕猎这些野生动物,数量达到20只以上,就应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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