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迫口交下体磨私处非礼女友12岁女 的士司机拒认罪
2020-05-18 14:38
五旬的士司机5年前起,涉嫌对女友年仅12岁的女儿大肆非礼,包括舌吻、强迫口交至射精及以下体磨擦其私处等,其后女童向社工哭诉而揭发事件。该司机否认两项向年龄在16岁以下的儿童作出猥亵行为罪,今于区域法院开审,控方指被告曾声称碰到内裤会带来不幸,遂要求女童脱光衣服,继而非礼她。
控方开案陈词透露,女童X的父母于08年离婚,其母后来与被告坠入爱河,3人于12年起同住涉案劏房。首次案发于一个雨天,当时仅被告与X在家,X原打算去洗澡,但不小心将内裤跌到被告身上,被告随即指会带来不幸,为阻止霉运到来,要求X脱光衣服,并舌吻、摸胸、以下体磨其私处及强迫她为其口交至射精为止;另一次的非礼事件与上述大同小异。及至18年,X向社工透露与男性相处感害羞,追问下X终向其哭诉事件。
现年52岁的L.S.分别被控于15年9月1日至16年7月14日、15年9月1日至17年7月11日,在筲箕湾一劏房内对12岁及13岁的女童X作严重猥亵行为。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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