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涉非法集结及携士巴拿等 七男准保释

2020-05-13 13:26

七男涉非法集结及携士巴拿等准保释。资料图片
七男涉非法集结及携士巴拿等准保释。资料图片

示威者在去年10月27日在尖沙嘴集会,警方在油尖旺一带拘捕多人。7名男子事隔半年后遭到起诉,罪名包括非法集结、企图袭警、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其中四案以传票方式起诉。其中6人今日到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一名传票案被告缺席聆讯。7案均会押后至7月8日,以待辩方索取文件及给予被告法律意见。被告准以现金1000元担保,期间不得离港及须每周到警署报到。

3宗刑事案件被告分别为曾伟光(62岁,货车司机)、麦成峰(22岁,文员)、陈伟亮(17岁,学生)及杨浩泰(21岁,学生)。

曾被控在去年10月27日,在旺角新之城外企图袭击警长X。麦则被控非法集结、使用蒙面物品、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4罪,控罪指他当日在旺角奶路臣街近灯柱的公众地方外,与其他不知明人士参与非法集结、使用口罩蒙面,以及管有3枝喷漆及一个能发出镭射光束的装置。

陈及杨则被控在旺角道近弥敦道的公众地方,分别管有一个能发出镭射光束的装置及1枝喷漆。杨另遭以传票方式起诉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指他管有一捆索带及2个士巴拿。

另外3宗传票案的被告为张泰山(24岁)、关子康(19岁)及郑嘉俊(26岁)。他们分别被控在当日,于旺角一带管有士巴拿及索带等工具。

据了解,由于法庭早前受疫情影响而停摆,故现只能以传票方式起诉刑事起诉期限已过的案件,但不会影响控罪刑罚。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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