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新界北打击电动车 3日拘6男女

2020-05-10 09:39

检获的车辆。
检获的车辆。

警方新界北总区一连3日(7日至9日)在区内进行代号「朝阳」的打击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行动。

行动中警方分别在大埔、屯门、八乡、落马洲、及打鼓岭区拘捕共5名男子及1名女子,年龄介乎35岁至71岁,涉嫌「驾驶未有登记车辆」、「驾驶时没有驾驶执照」、「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无明显需要而在行人路上驾驶」及「驾驶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行动中,共扣查1部电动滑板车及5部电动单车。

另外,为教育市民切勿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新界北总区警员共派发约2500张相关的宣传单张。

警方重申,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在行人道或单车径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均属违法。

过去3个月内,全港发生了一宗与电动可移动工具有关的致命交通意外,警方会继续严厉执法,以保障市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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