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台湾记者涉藏雷射笔索带等 被控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
2020-05-08 18:14
去年11月17日起理工大学发生严重冲突事件,警方在尖沙咀一带作驱散行动时,在一名自称为台湾公共电视台记者男子身上搜出大量防具、雷射笔、士巴拿、胶索带、多用途刀等物件,事后被控一项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今被解往九龙城法院提讯。案件押后至7月10日,以让控方考虑控罪适切性。
控方质疑被告的记者身份,指出被告被捕后表示自己无记者证,只有一张采访证明书,无法识别其身份。辩方则提供了在公视港摄影记者负责人联络方法,及网上有关被告记者身份的资讯。但查询后控方表示目前只可证明被告为公视的特约导演,与辩方说法不同。
控方另指被告涉嫌提供虚假的住址及电话予警方,令到警方无法找到他。警员经调查后透过其父才联络上被告。辩方则澄清,被告被捕前曾向警方提供资料,但笔录时无再确认相关资料。当警方昨日透过被告父亲联络上被告后,即使早已成功踢保,他今早仍自行到警署协助调查,否认曾提供虚假资料。
控罪指,26岁被告邓卓儒于去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东海中心Neway外,管有7条索带。控方反对被告保释申请,署理主任裁判官严舜仪听取控辩双方陈辞后,批准被告以2万元保释外出,但须每天到警署报到,外出时亦不可管有任何利器及违禁武器,如摺刀、剪钳、士巴拿、螺丝批、索带、六角匙等物。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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