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佐级协会申禁查选民册 上诉庭择日颁判词

2020-05-05 18:57

警察员佐级协申请禁止公众查阅选民登记册败诉提出上诉。资料图片
警察员佐级协申请禁止公众查阅选民登记册败诉提出上诉。资料图片

警察员佐级协会早前为免警员遭起底而提出司法覆核,申请禁止公众查阅选民登记册,高等法院上月判其败诉,员佐级随即提出上诉。案件今于上诉庭进行正审上诉,潘兆初首席法官、林文瀚上诉庭副庭长及鲍晏明上诉庭法官听毕三方陈词后,需时考虑将择日颁布判词。

代表上诉方员佐级协会的陈乐信资深大律师指,市民行使选举权时需被迫公开其姓名及地址的附带条件不合比例,公开选民地址及姓名的亦利益被过分扩大,从而无视公开选民资料会威胁警员及其家人的安全。选管会应有酌情权去接受选民申请隐匿其个人资料的要求,如选管会在掌握选民登记册中选民地址及姓名的连系资讯之际,同时允许选民自由申请不让其资料公开以提供公众查阅,亦不会影响公共选举的廉洁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作为案件第三方的香港记者协会由石永泰资深大律师代表,石指员佐级协会一方无视传媒审查对揭发选举种票等不当行为,及维持公共选举的廉洁性、准确性及完整性的重要性,如隐藏选民地址及姓名的连系资讯,会令选举沦为神秘组织。

代表本案答辩人选举管理委员会、总选举事务主任及选举登记主任的梁伟文资深大律师指,法庭毋须考虑改善现时选举制度之最佳办法,改善方案理应由立法会进行咨询后由当局处理,更何况原审法官在判词中已指出,如身分证号码、相片、电话号码等恶意起底资料均不能从选民登记册中所得知,可见公开选民资料并非网民起底的资源。

刘晓曦

上诉庭择日颁判词。资料图片
上诉庭择日颁判词。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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