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广场3少年涉藏械中年妇涉袭警 准保候讯
2020-05-02 12:55
网民去年11月3日以「反警暴」为主题发起多区商场聚集,警员当日下午1时许在沙田新城市广场发现3名青少年正在更衣,上前截查后在袋中发现雷射笔、锤子、摺刀等物品,警员当时被周遭市民唾骂,期间一名五旬女子上前用雨伞打向警员头部。3男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及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女子则被控袭击警务人员罪及普通袭击罪。案件今于粉岭裁判法院提堂,辩方要求需时索取文件。案件押后在6月30日于沙田裁判法院答辩,期间4人获准以原有条件(即现金1000元)保释外出候讯。
4名被告依次为14岁钱姓男学生、15岁李姓男学生、16岁男学生锺柏轩及56岁女文员吴白燕。
钱被控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及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钱被控于 2019年11月3日,在新城市广场外近沙田大会堂广场,管有一个能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意图将其作非法用途使用,以及管有一把锤子及一罐喷漆意图在没有合法辩解的情况下破坏财产。
李被控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及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李被控于同日同地管有一个能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意图将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以及管有一把锤子意图在没有合法辩解的情况下破坏财产。
锺被控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锺被控于同日同地保管一把锤子、两把板手、一把摺刀及两个金属鈎,意图在无合法辩解的情况下以损坏财产。
吴则被控一项袭击警务人员罪及普通袭击罪;吴被控于同日同地袭击一名执行职责的高级督察A。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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