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辉报住清水湾牌照屋涉改建 西贡地政处:如违规会跟进
2020-04-30 09:33
报道指,助理警务处长陶辉(Rupert Dover)申报位于清水湾碧水新村的单号屋,涉嫌改建及涉非法租用牌照屋,违反牌照条件。地政总署表示,西贡地政处会在视察后,视乎是否有违规,采取适当跟进或执管行动。
陶辉昨晚上返回寓所时回应,该屋为其妻一名姓刘亲友给他们居住,该姓刘的亲友多年前批准他们为牌照屋进行翻新工程及居住。陶辉称,他合资格申请警队津贴房屋资助,惟他从来没有申请任何相关资助。他又表示,如果地政总署就该屋有任何指示,他乐意遵守。
报道指,陶辉2018年与另外两人创办私人公司「Voltage Stabilisers International(HK)Limited」,持股60%,并报住清水湾碧水新村单号屋,该「牌照屋」按法例登记人不能更换,亦不可转租及转售,只能由直系亲属继承牌照。而陶辉与刘姓登记屋主无直属关系,被质疑嫌非法租用该牌照屋。陶辉指,Voltage Stabilisers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没有进行任何贸易,没有接过任何订单,他打算退休才经营该公司。
地政总署表示,碧水新村1号位于政府土地牌照范围,可建不高于5.18米的两层建筑物,每层建筑物面积不多于37.2平方米。署方指,根据现行政策,政府土地牌照规定牌照持有人,不准转让或出租有关构筑物,如有违反,地政总署会向牌照持有人采取执管行动。署方续指,由于牌照持有人资料属个人资料,无法提供相关资料。
警方回覆指,警务人员可自由进行任何私人投资,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及指引,包括《公务员事务规例》、警务处处长发出的通令等,避免任何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及让投资风险超出经济负担能力。警方表示,如有个别警务人员涉嫌违法或违纪,警队会按既定机制公平公正调查及积极跟进,不会偏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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