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连侬隧道斩义工记者判囚45个月 法官:若无社会活动被告不会犯案

2020-04-24 19:02

洪震(右)早前承认3项蓄意伤人。资料图片
洪震(右)早前承认3项蓄意伤人。资料图片

将军澳「连侬隧道」去年8月20日凌晨发生骇然斩人血案,失婚中年男导游称因社会事件影响「手停口停」而饱受压力,酒后失控追斩两女一男义工,他早前承认3项蓄意伤人罪,郭伟健法官接纳他并非有预谋带刀伤人,而且明白被告因社会活动压力下一时情绪失控,形容他因社会活动导致「满身鲜血,奄奄一息」,他只是反常态地「发出最后一声咆哮」,加上被告须照顾家人,再酌情减刑,判处被告入狱45个月。

辩方甫开庭即代被告洪震(51岁)向事主、亲友及公众致歉,同时祝愿事主早日康复、生活重回正轨。洪的亲友及同事等亦有到庭支持,知道洪事后十分懊悔,坦言不奢望得到原谅,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非单单以籍口为自己开脱。对于洪犯案后潜逃大陆,辩方解释洪当时非常警讶,醒觉后即回港自首,一度遭法官郭伟健质疑,洪得悉警方上门找他,方回到香港自首,惟辩方解释与此无关,洪属「刻意自首」的。

另外,辩方强调事发时香港正处于前所未见的社会动荡,以致洪的生计大受影响,他平日并无暴力倾向、犯案与性格不符,种种因素积累下,最终大爆发。辩方更扬言,若没有该运动发生,洪不可能犯下如此不幸的案件,希望法庭除认罪的1/3扣减外,考虑其真诚悔意及愿意自首,给予额外扣减。

郭官接纳被告求情指他仅是一时失去自我控制而犯案。郭官指,51岁被告洪震当日带刀去案发地,原本只是为仿效他人铲走「连侬隧道」上的标贴。他一到埗是先跟受害人理论,惟受害人对他说去年8月机场没有发生打架事件。郭官斥受害人明显说谎,因为去年8月正正在发生集体殴打国内记者事件,画面被多间电视台直播,郭官认为任何相信法治的人都会感到震惊,无法接纳香港使用私刑,但他们口中却追求民主自由法治。

郭官又指国内记者在机场被围殴事被直播后,想必影响内地人访港意欲,任职导游的被告收入一定因此受损。社会事件令被告的工作,生活甚至生存权也被残踏,同意被告将情绪归究于示威是合理的。

郭官又指,被告的郁结可想而知,在情绪牵引下作出「揽炒」的不理性行为,郭官相信,倘若没有发生社会活动,被告不会犯案。郭官又称赞被告,他求情指接受判刑,以换取受害人释怀,反映他拥有一些连曾接受高等教育的专业人士也没有的高尚情操。

51岁被告洪震没有案底,他被控3项蓄意伤人罪,指他于去年8月20日在新界将军澳景林邨及颂明苑之行人隧道,有意图而非法及恶意伤害黄姓女子、李姓女子及梁姓男子。

法庭记者:叶君怡

建立时间11:22
更新时间19:02

法官郭伟健
法官郭伟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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