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恒大生涉警总外墙写字 索待感化官报告5月判刑

2020-04-22 17:25

王恺铭(西装者)。资料图片
王恺铭(西装者)。资料图片

示威者在去年6月21日发起包围警察总部,表达政治诉求,期间一名19岁香港恒生大学生用油漆在警总正门外墙写上「condom」及「con」两字,他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一项刑事毁坏罪。辩方求情时称,被告涂污外墙只是想表达想法,但他已吸取教训,明白到自己的手段并不正确,希望裁判官能判处罚款了事。惟何俊尧裁判官表示被告只是学生,罚款并不适合,故为他索取感化官报告,押后至5月20日判刑。期间被告准以原有条件续保。被告另涉6月12日一宗非法集结案,案件将押后至6月17日再讯。

案情指,去年6月21日被告王恺铭与其他示威者包围警总正门,被告当日身穿黄色雨衣、带着透明眼罩、黄色头盔、手套及面罩,从人群中行出来,并用白色油漆在外墙写上「condom」及「con」,然后走回人群当中,过程被一段网上影片记录下来。

警方经调查后,证实被告当日事发前后,均在湾仔骆克道一间7-11便利店,以八达通及银行咭付款购物。亦在警总附近的闭路电视发现被告影踪,遂锁定被告身份,于7月18日登门拘捕。警方在被告的银包内发现涉案八达通卡及银行咭,亦在被告的房间内搜出案发当日身穿的衣物。

被告在警诫及录影会面中,承认为讽刺警员用完即弃,而在警总外墙写上「condom」一词,但由于不够颜料,故未能完成第二个「condom」字眼。控方表示,外墙的维修费用为港币1200元。

辩方求情时表示,被告并非坏少年,无案底记录。他现正就读香港恒生大学融合媒体及传播科技学系,毕业后希望从事新闻工作,显示他关心社会。

法庭记者:张旭珊

被告(黄色裤)在伞阵掩护下离开法院。张旭珊
被告(黄色裤)在伞阵掩护下离开法院。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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