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判无期徒刑 「小灯泡」妈妈:我们把悲伤留给自己
2020-04-16 12:55
台湾于四年前发生的「小灯泡命案」轰动一时,凶手王景玉在一、二审被裁定罹患思觉失调症,判无期徒刑。「小灯泡」妈妈王婉谕多番上诉要求法庭判死刑,惟当地最高等法院于昨日(15日)驳回上诉维持无期徒刑的判决,并宣布全案审结。王妈妈则表示,「判决结果不符期望,令我们感到遗憾」。
据台媒报道,案件发生于2016年3月28日,王凶手购买菜刀后,在台北市随机寻找目标去杀害。年仅3岁的「小灯泡」与妈妈刚好逃经现场,王凶手立刻上前猛砍「小灯泡」23刀,她当场断头死亡。命案轰动一时外,这四年间法庭判决更闹得热哄哄的。
面对最终裁决,法医高大成气愤表示,「如果哪天再杀人,法官你要对这命负责﹗」他坦言,被告有严重反社会人格,在正常情况下可以杀人,则代表被告任何时候也可将人杀害。
台湾法务部长蔡清祥表示,尊重法官的判决,但日后应更针对凶手涉及精神问题,及检讨现行法例是否足够。他担心每个犯重罪被告,也会以精神疾病为由来减轻自己的刑罚,这样是社会不想看到的。
「小灯泡」的妈妈昨日于个人 Facebook 专页,和丈夫联名发出声明以6点回应案件:
一、 判决结果不符期望,令我们感到遗憾。
二、 我们在原二审与更一审皆对量刑表达相同意见,这是诉讼程序必要的一部分,每次的表态都是试炼着我们如何对待人生的不幸、对犯行的仇恨,坦白说:每一步都很艰难。请体谅我们的悲愤。
三、 既然司法做了决定,我们希望司法单位能够正视犯人的处遇,达到真正的矫正效果,不该由全民承担再犯风险。
四、 在悲愤之外,我们会致力于改善犯罪被害人与家属的困境,尽全力修补社会安全网,让弱势有所依靠,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平安成长。
五、 感谢一路以来社会大众对本案的关切与对家属的支持,我们把悲伤留给自己,寄希望与改革于未来。
六、 也请大家把对我们个案的关心,转化成对社会的改革力量。
士林地方法院一审曾认为,姓王被告再犯风险高,但由于联合国公约规定,不得对精神障碍人士判死刑,依照成年人故意对儿童触犯杀人罪,2017年则判被告无期徒刑。由于提出案件上诉,2018年6月二审台湾高等法院开庭,被告当庭向死者家属鞠躬道歉,死者父亲表明不接受,并表示希望法官判被告死刑。
可是二审法庭判决指出,被告经确认为思觉失调症,2010、2014年发病。被告曾幻想自己是「尧」,而尧是皇帝、是「四川人」,皇帝可以砍庶民的头,因此前年3月受病症影响,虽然知道杀人违法但还是犯案。法官认为,被告达到比一般人「辨识行为违法或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显著减低」的情形,并适用刑法第 19 条第 2 项规定减轻其刑,判处无期徒刑,刑后监护 5 年。
「小灯泡」的父母不满判决再次提出上诉,王妈妈于2019年出庭陈述,请求法院将凶手判处死刑。她表示,判处被告死刑并不会令她带来安慰,亦并非要「一命抵一命」。经过多年的煎熬,最高法院昨日驳回上诉,全案判处无期徒刑,本就此结案。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