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判刑】楼上吧无视禁令顾客后门进出续营业 负责人判囚1周
2020-04-16 11:04
因应新冠病毒疫情,政府于推行「限聚令」,同时11类场所需关闭,但仍有酒吧无视禁令,利用后门让顾客进出营业,警方于本月8日突击搜查尖沙嘴海防道一间楼上酒吧,内共有64名顾客,在前门把风的23岁男负责人当场被捕。他今在九龙城法院承认违反禁令,署理主任裁判官严舜仪判刑时直言,被告抱侥幸心态营业,锁前门开后门,属有计划地违规,认为须处以监禁刑罚,考虑被告认罪扣减,判囚1周,成「限聚令」实施以来首宗判刑案件。
23岁被告罗伟成,报称任职厨师,控罪指他在本年4月8日在九龙尖沙嘴海防道38至40号13楼泰斗酒吧,作为餐饮业务负责人,在上述地方无合法辩解,而没有遵从食物及衞生局局长根据法例第599章附属法例F第6(1)条发出的指示。
被告今无律师代表,亲自求情时称「呢个时势......有10将个员工跟我搵食」,又指当日因有朋友庆生始开门营业。严官问被告「点解唔饮果汁要饮酒?」,被告则回应「无嘢讲」。
严官判刑指,案情提到酒吧为密封地方,即时截获时有64人正在聚会,但因不断有人离开,相信不止此人数聚集,直言对客人、员工亦非常危险。「限聚令」顾及公众卫生而设立,但被告却抱侥幸心态营业,锁前门开后门,属有计划地违规,判囚7天。
案情指,政府于4月2日实施「限聚令」,翌日下午6时起生效14天,条例内的场所种类须关闭,其中包括酒吧。4月8日深夜2时左右,警方到涉案海防道地下巡查,但见已关闸,观察时则发现有15至20人在海防道临时街市的后门进入,警员于是亦由后门入内。约3时,警员到涉案酒吧门前,听到吵杂的声浪及音乐声,入内后见到有64名顾客,介乎14至60岁。在地下把风的被告被截查时,承认为负责人,查问下表示客人可乘升降机到9楼,再由楼梯进入涉案酒吧。警诫下被告表示「阿sir我知错啦,我唔应该呢个时候营业畀人饮酒」。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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