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道立:引资讯科技处理案件需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2020-03-25 19:15

马道立指司法机构会以公众安全为前提作出安排。资料图片
马道立指司法机构会以公众安全为前提作出安排。资料图片

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早前建议,如因疫情持续恶化,令各级法院一直无法恢复正常服务,应制定《紧急法》以允许司法机构进行遥控的视像或电话聆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发表声明,指自1月29日法庭聆讯开始延期以来,受影响的案件数目占全年案件量接近18%。他解释在这段期间主要进行紧急和必要的聆讯,是为了公共卫生安全,强调一直急切讨论采取其他作法,并承诺如一般延期安排必须延长,司法机构会全力应对。

马道立指,指法院大楼经常会有许多人聚集,病毒扩散有非常实在的潜在风险。司法机构积极考虑以使用不同的科技,例如电话、视像会议或同类视像设备来听取陈词,并扩大法庭聆讯范围。他同意司法机构可更广泛地利用资讯科技来应付目前的情况,但前提是要有充分的后勤配合,亦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并符合适用的法院规则及程序。此外,资讯科技方面的保安问题亦必须解决。

马道立指不可忽略社会正面对一项公共衞生及安全的挑战,司法机构在考虑采取最佳做法时,定会时刻谨记,让法院在切实可行和安全的情况下最大程度地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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