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将修例 禁全港酒吧及食肆卖酒

2020-03-23 16:39

林郑月娥形容疫情下光顾酒吧属高风险消费行为。
林郑月娥形容疫情下光顾酒吧属高风险消费行为。

因应疫情,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下午宣布,建议修例暂时禁止全港约8600家领有酒牌的食肆、酒吧和会社等,停止售卖和供应酒品,以减少社交接触。

她指,经由酒吧消遣和聚会而起的确诊个案为数不少,形容疫情下光顾酒吧属高风险消费行为,如脱下口罩饮酒谈天,一旦喝醉后会出现更亲密的行为等,从而增加交叉感染风险。而有关的修订,会经立法会通过。

林郑月娥表示,在酒牌方面涉及立法规管,但酒牌局非法定机构。政府会考虑引用第559章《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另立规例,疫情期间政府亦已先后引用这条法例做了4条规例。律政司正研究条例,或会参考强制检疫相关法例,赋权政务司司长决定哪些人获豁免的做法。

另外,卫生防护中心已准备发出指引,提醒餐厅应有的营业模式,亦会邀请相关局长和业界用视像会议商讨,有甚么工作可以做,例如减少婚宴、庆祝活动,不用全面关闭食肆,转做外卖等措施亦要参考业界意见。如果无效,会再制定有关法例,例如将营运时间缩短,限制座位数目。

她又宣布,要求在私人游乐场土地上的会所,停止开放会所内的体育康乐设施、更衣室和「波波池」等幼儿游玩设施;同时呼吁其他私人会所,包括私人屋苑会所的管理公司及私人健身室,也采取同样的防疫措施。

另外,林郑月娥指明白各企业食肆生意受打击,正考虑如何更直接帮助员工,希望不会有因为不供应酒类饮品而有员工被裁减。

建立时间1549
更新时间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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