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警方:「训斥」警员只是惩处机制起点
2020-03-17 19:31
警务处长邓炳强曾指已「训斥」行为不当的警员,包括在葵芳驾驶电单车冲向人群的交通警。警务处助理处长简启恩表示,训斥只是惩处机制的起点,以即时制止警员一些不当行为,亦不等同将事件定罪,调查会公平公正进行。市民就有关警员的投诉不会因为已作出训斥而受影响,投诉警察课会继续跟进。
监警会主席梁定邦在监警会会议上查询「训斥」程序的意义,简启恩表示,警方有健全投诉机制, 处理警员行为不当的情况,内部也有覆检机制。简启恩强调,警队是纪律部队,受纪律约束,一旦有警员作出不当或违纪的行为,任何上级都会采取适当行动。
警方监管处处长刘赐蕙说,投诉警察课跟进时,相关警员会有记录显示曾经被训斥,至于违规警员会否被进一步惩处就要视乎情况。监警会委员林定国就质疑,警队高层只希望维护警队士气,提到有警员近日被拍摄到以粗言秽语辱骂市民后,警队高层应向公众交代,显示警队赏罚分明,以挽回公众信心。
另外,监警会会议上公布,直至本月6日,共接获569宗涉及反修例活动的须汇报投诉,以及1109宗的须知会投诉,已接获警方139宗完成调查,当中只有21宗经投诉警察课全面调查,另外有49宗列为无法调查、有63宗个案警方指投诉人撤回投诉、6宗个案透过简易方式处理。本年首2个月共接获198宗有关警员投诉,较去年同期接获的228宗下降13.2%,其中最多「疏忽职守」投诉类别占最多,有85宗,「行为不当」占74宗,及殴打26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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