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法院登记处办事处下周二重开 进入需探热戴口罩

2020-03-14 11:00

裁判法院登记处和办事处会在3月17日(星期二)重开。资料图片
裁判法院登记处和办事处会在3月17日(星期二)重开。资料图片

司法机构今日宣布,随著3月9日起分阶段和循序渐进地重开法院登记处及办事处,土地审裁处登记处及裁判法院的登记处和办事处亦会在3月17日(星期二)重开。

为减少人流,已重开的登记处的部分事务在重开初期仍需继续暂停。因此,土地审裁处登记处的部分服务将继续暂停。

司法机构会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包括登记处的事务处理量及对人流管理的影响,并视乎当时的公共卫生情况是否许可,以决定所有已重开的登记处的暂停服务可否于3月22日法庭程序一般延期结束前逐步恢复。

就此,以下的高等法院登记处服务会由3月16日(星期一)起恢复,包括提交及存档自愿破产呈请及注册持久授权书及提交相关文件。

司法机构呼吁诉讼人及法律代表不需急于登记处重开的首数天前往办理存档、付款及其他事务,除非有关事务非常紧急,并必须于重开的首数天完成。

而在疫情下,重开登记处后,会继续实施预防及人流管理措施,以保障进入或逗留在法院大楼的所有人士的健康。法庭使用者须接受体温检测及佩戴外科囗罩,才会获准进入或逗留在法院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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