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或61年出生市民4月20日前换身份证 可携2残疾人2长者
2020-03-09 19:36
入境处宣布,凡于1960年或1961年出生的香港居民须在4月20日(星期一)或之前亲身前往任何一间智能身份证换领中心办理换领新智能身份证手续,各换证中心的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六上午8时至晚上10时(公众假期除外)。
此外,换证计划的关爱措施亦已进一步扩展至残疾人士。合资格的换证人士除了可携同最多两名65岁或以上的亲友外,更可额外携同最多2名残疾人士一同前往换证中心换证。
残疾人士如欲与合资格人士一同换证,在办理换证手续时只须带备其现有的智能身份证,以及向入境处提供相关文件或资料以证明其残疾人士的身份,例如由劳工及福利局发出的残疾人士登记证、伤残津贴受助人的证明资料或文件、受社署资助的伤残人士服务单位的会员证明、特殊学校的学生证明或相关医生证明(如病人覆诊通知书等)。
同行的残疾人士必须持有旧款智能身份证,如果其持有的身份证为签发给11至17岁或11岁以下的儿童身份证,就必须注意在2005年至2007年出生的人士由于在换证计划期间(即2019年至2022年)未满18岁,因此换证时必须由其父母任何一方或合法监护人陪同,并带同申请人现有的智能身份证及能证明其残疾人士身份的相关文件。陪同者亦必须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例如香港身份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等。如由合法监护人陪同,该监护人须同时出示可证明其监护权的文件。
在2012年或以后出生的人士由于在换证计划期间未满11岁,因此换证时必须由其父母任何一方或合法监护人陪同,并带同申请人现有的智能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正本(例如护照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或最近的学校证件(须贴有申请人照片并经学校盖印,例如学生手册或学校记录卡)、申请人的一张50 x 40毫米的正面近照(如申请人的身高不超过90厘米),以及能证明其残疾人士身份的相关文件。陪同者亦必须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例如香港身份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等。如由合法监护人陪同,该监护人须同时出示可证明其监护权的文件。根据现行法例,凡年龄不足11岁的香港居民无须登记领取身份证。因此,2012年或以后出生的香港居民除非因申领香港特区护照而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否则便无须参与换证计划。
凡于换证计划期间年满11岁或18岁(即于2008年至2011年或2001年至2004年出生)的现有身份证持有人,他们须于11岁或18岁生日后的30天内前往任何一间人事登记办事处申领儿童身份证或成人身份证,而无须透过换证计划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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