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男生涉中银纵火案准保释 复课前须24小时留家

2020-03-09 14:12

案件今在屯门法院再讯。 资料图片
案件今在屯门法院再讯。 资料图片

香港仔华富邨商场内中国银行的理财中心于上月12日被人纵火,17岁中四男学生事后控一项纵火罪,案件今在屯门法院再讯。辩方提出被告在复课前可24小时留在家,父母会加紧看管等保释条件。署理主任张洁宜听取控辩双方陈辞后,批准被告以现金及人事保释共9万元外出,复课前须24小时留在家中,复课后则要守晚6朝6的宵禁令,亦要每周须偕父或母到警署报到一次,期间不可离港,不可到案发现场等。

被告刘伟昊(17岁,学生)被控一项纵火罪,控罪指他于今年2月12日,于华富邨华富(一)商场地下22号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与男子温佳辉无合法辩解而用火损毁属中银的一部自动柜员机、一部存款机及一部支票存入机,意图摧毁该财产及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损毁。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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