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年涉腐液伤警被控3罪须还押 投诉遭掌掴致失聪一段时间

2020-03-06 17:34

被腐液溅伤的执勤警。警方图片
被腐液溅伤的执勤警。警方图片

牛头角上邨日前发生腐液伤警案,警方侦查后拘捕一名即将年满16岁的少年,控以意图造成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而淋腐蚀性液体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等三罪,今午押解至粉岭裁判法院提堂,辩方投诉警方曾对被告施暴,致其失聪一段时间,将争议招认自愿性及录影。案件押后至5月4日于观塘法院再讯,其间被告须还押监房看管。散庭后,突有十多名防暴警截查旁听人士。

控方表示,案件押后期间将翻查闭路电视纪录、被告电话,化验腐蚀性液体等,同时反对被告保释申请。控方透露,案发当晚约10时,警方接报到场,调查一宗高空袭物案。及时翌日凌晨一时许,突然有一枝腐蚀性液体从天而降,溅中一名警员,致其上肢、脸部有水泡及颈部红肿。经警方深入调查后,趁被告返家时拘捕他,惟未有在其家搜获任何腐蚀性液体。

辩方大律师吴宗銮称警方拘捕后,即拖被告到后楼梯,其间有警员大力掌掴他,致其右耳耳鸣、失聪一段时间,同时亦屡次拒绝被告会见律师的要求。录影会面时,虽有被告父亲在旁,惟其患精神病,故将争议招认自愿性及录影。

15岁少年被控意图造成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而淋腐蚀性液体、管有攻击性武器及管有合适作非法用途的工具3罪。控罪指,他于今年3月2日在牛头角上邨某单位意图使警方身体受严重伤害而淋泼腐蚀性液体,即通渠水。他另被控于今年3月4日在同地管有手扣、刀、护目镜、防毒面具、士巴拿、锤、白电油、过滤罐、头盔及护膝。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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