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最快3月1日起实施非住宅用户电费补贴
2020-02-28 15:15
立法会财委会开会,商讨为非住宅用户的电力公司户口,支付七成五的应缴电费,上限每月5千元,为期4个月。环境局副秘书长杨碧筠回应议员质询时表示,两电公司的电费系统已经准备就绪,若果在今日的会议中通过建议,最快3月1日便开始会以新方法计算电费。
环境局局长黄锦星表示,议案原于去年11月公布,新一份财政预算案亦已公布会延长多4个月,因此前后合计共8个月,如若日议案获通过,从下月1日起计算的话,电费补贴将于下半年完结。
会上亦有议员批评现时非住宅用户的电费以累退计算,高用量用户的电费较便宜,有违环保,应改变收费结构。黄锦星表示,问题与是次议题无直接关系,但局方整体有政策鼓励环保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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