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港铁沙田站袭警或藏镭射笔 2男事隔半年被控准保释
2020-02-21 14:25
两名男子于去年9月7日在沙田地铁站内,分别因涉嫌袭警、抗拒警务人员等原因被捕。事隔半年,二人分别遭起诉袭击警察人员、抗拒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管有攻击性武器等罪,今日到观塘裁判法院提堂。二人暂时毋须答辩,两案分别押后至4月17日及3月13日再讯,其间二人准许以现金担保。
二人分两案处理。首宗案件被告王灏颛(22岁,教大四年级学生)涉嫌于去年9月7月,在沙田港铁站B出口外袭击执行职责的警务人员,即警员X。
案件将押后至4月17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再讯,期间被告准以3000元担保,其间不准离港及须居于报称住址。
另一案件被告李俊霖(27岁,电脑技术员)合共面对两罪。首项控罪为「抗拒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指他涉嫌于去年9月7日,在沙田港铁站内抗拒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即督察1663。另一控罪为「管有攻击性武器」,指他涉嫌于同日,在沙田港铁站B出口外管有2支第4类镭射笔,意图将其作非法用途。
案件将押后至3月13日于东区裁判法院,以待转介文件至区域法院,届时或与其他相同案件合并处理。被告准以5000元担保,其间不准离港及须居于报称住址。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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