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发布第六版诊疗方案 增两种试用药物
2020-02-19 23:33
国家卫健委今天(19日)发布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第六版。方案将传播途径更改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另外「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
在今天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中,传播途径在原说法上增加「密切」二字,改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另外,增加「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中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
另外,方案显示,重症患者严重者除了「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外,还可出现「多器官功能衰竭」。实验室检查后强调,「为提高核酸检测阳性率,建议尽可能留取痰液,实施气管插管患者采集下呼吸道分泌物,标本采集后尽快送检。」
针对诊断标准问题,卫健委将疑似病例判定分两种情形。一是「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且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2条(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学特徵;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二是「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且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学特徵;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另外,确诊病例需有病原学证据阳性结果(即时萤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或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针对如何治疗问题,卫健委列出4种方案; 第一。根据病情确定治疗场所,改为「应在具备有效隔离条件和防护条件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确诊病例可多人收治在同一病室。」
第二,抗病毒治疗。方案删除「目前没有确认有效的抗新型冠状病毒治疗方法。」在试用药物中,增加「磷酸氯喹(成人500mg,每日2次)和阿比朵尔(成人200mg,每日3次)」两个药物。利巴韦林建议与干扰素或洛匹那韦/利托那韦联合应用,试用药物的疗程均不超过10天。建议在临床应用中进一步评价目前所试用药物的疗效。不建议同时应用3种及以上抗病毒药物,出现不可耐受的毒副作用时应停止使用相关药物。
第三,面对重型、危重型病例的治疗。增加「康复者血浆治疗」,建议适用于病情进展较快、重型和危重型患者。用法用量参考《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临床治疗方案(试行第一版)》。
第四,其他治疗措施:将对有高炎症反应的危重患者,「有条件可以考虑使用体外血液净化技术。」修改为「有条件的可考虑使用血浆置换、吸附、灌流、血液/血浆滤过等体外血液净化技术。」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介绍了中医治疗。延续上一版对疾病全过程的分期,将中医治疗分为医学观察期和临床治疗期(确诊病例),将临床治疗期分为轻型、普通型、重型、危重型、恢复期;医学观察期推荐使用中成药。
临床治疗期推荐了通用方剂「清肺排毒汤」,并分别对轻型、普通型、重型、危重型和恢复期从临床表现、推荐处方及剂量、服用方法三个方面予以说明。同时,在方案中增加了适用于重型、危重型的中成药(包括中药注射剂)的具体用法。各地可根据病情、当地气候特点以及不同体质等情况,参照推荐的方案进行辨证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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