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食饭太慢家庭主妇滚水泼子女提堂 官:不排除加控罪

2020-02-14 13:44

中年家庭主妇疑因一对分别7岁及10岁的子女食饭慢及与丈夫在金钱上有争执,遂以热水泼向子女,被控两项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罪,今解往粉岭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经考虑后批出保释令至4月9日,其间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及索取涉案儿童的医疗报告,不排除会加控或改控。

控方透露,被告疑嫌一对子女食饭太慢,故到厨房取滚水淋头;被告因金钱问题与丈夫隔视像通话吵架,涉扬言「你唔认错,我就用热水淋你仔女!」,疑随即到厨房取热水泼向女儿,大呼「好痛呀!好痛呀!」、「唔好呀,妈咪!」儿子亦疑遭虐,背部及腰部呈红肿。被告见状后未有理会,仅威胁丈夫「你仲唔返黎救你啲仔女?」事件最终惊动邻居报警处理。被告女儿现时仍留院医疗。

辩方声称被告与子女关系紧密,法庭不应未审先判。署理主任裁判官苏文隆最终批准被告担保外出,其间居于报称地址、不得离境、不得直接或间接接触控方证人,除乘搭交通工具外,不得踏足上水及沙田区。

36岁女被告L.S.Y被控于今年2月10及12日,在沙田硕门邨某室非法或恶意对男童X及女童Y的身体加以严重伤害。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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