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店非法售含尼古丁产品 3男女被捕
2020-02-11 21:08
衞生署与警方昨日就非法售卖含有尼古丁成分的液体产品,以用于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俗称电子烟)采取联合行动。
衞生署跟进市民投诉,发现有人于湾仔的零售店出售一款名为「RELX」并标示含有尼古丁成分的产品。昨日就上述零售店及其位于旺角的分店作出行动,其间再发现多款标示含有尼古丁用于电子烟的液体产品。行动中,一名38岁男子因涉嫌非法售卖及管有第1部毒药及未经注册药剂制品被警方拘捕。另外,一名21岁男子及一名19岁女子因涉嫌非法管有第1部毒药及未经注册药剂制品被警方拘捕。衞生署正继续调查。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含尼古丁的电子烟产品属药剂制品,必须先向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才可在香港售卖。此外,第1部毒药只可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于药房出售。非法售卖或管有第1部毒药及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的最高罚则为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
已购买上述产品的市民应立即停止使用。若有怀疑或使用后感到不适,应徵询医护人员的意见。他们可于办公时间内,将产品交予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801室衞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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