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建源促增新冠肺炎为职业病 染病医护可索偿
2020-02-09 16:51
立法会教育界议员叶建源今天向政府提出,仿效当年「沙士」疫情,立即进行把新型冠状病毒增订为职业病,修订相关法例的列表,从而保障医护人员等高风险从业员的职业权益。
叶建源指新冠病毒传染性强,且现时没有预防这传染病的疫苗。根据最新数字,「武汉肺炎」从爆发至今,全国已有3万7千多完确诊,逾800宗死亡个案,香港亦有20多宗确诊,1宗死亡个案,2003年沙士爆发,导致多位医护人员受到感染,认为对于医护等前线人员,政府有责任提供最好的保护装备,以及充分的职业权益保障。
在职业权益保障方面,叶建源指出,现时在工作时感染「武汉肺炎」的雇员虽然可受《雇员补偿条例》第 36(1)条的保障,但雇员须就其是否在受雇期间因工遭遇意外而受到感染提出举证,极为困扰。只要把「武汉肺炎」订明为职业病,便可以免却雇员要证明他是因为从事受雇工作的性质以致患病,从而加快索偿程序。按当年「沙士」的情况,这些雇员包括医疗及护理界雇员、医疗研究工作者及实验室工作人员、病理学家、验尸工作人员或殡仪服务工作人员等,我们建议增加边防人员及负责接载的车务人员等。
由于疫情扩散迅速,叶建源促请政府立即进行相关条例的修订工作,即把「武汉肺炎」增订于《雇员补偿条例》(香港法例第282章)附表 2 和 《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第509章)附表 2 内,不应有任何拖延,令前线员工安心。他将会把有关意见向食物及衞生局局长陈肇始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反映。
另外,港大感染及传染病中心总监何栢良今日亦建议政府紧急修例,将新冠病毒列入职业病,以免重蹈当年沙士时,受感染医护人员未能获雇佣条例保障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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