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文田站天桥喷「罢搭」19岁大专生判120小时社服令

2020-01-17 12:11

18岁大专生去年在港铁何文田站外天桥喷上「罢搭」、「法罪动暴」等字句,被途人目睹事件后报警处理。该大专生早前承认一项刑事损坏罪,案件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翻阅其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后,认为建议接受的社服令时数须加长,终判其履行共120小时社服令,告诫他无论有什么想法,亦不可以违法的方式表达。

辩方透露感化报告正面,显示被告有深刻反省,认为他并不适合接受密集式感化,故建议判80小时社会服务令。署理主任裁判官严舜仪接纳感化官建议,但表示须加长时数。严官最后更叮嘱被告,任何人的财产及人身安全均受法律保障,无论想法为何,都不得以违法的方式表达。

大专生麦卓宏(18岁)被控于去年10月26日晚上,在何文田站A出口对出行人天桥地面喷漆。

案发当晚,有途人路经上址,看到蒙面的麦在行人天桥地面喷字,决定报警求助。警方接报到场后,被告仍在喷字。未几,发现警察的麦尝试逃离现场不果,遭搜出喷漆及面罩。警诫下,麦承认犯案,并称「对唔住,我用喷漆系天桥地下写咗几只字。」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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