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健案宣判】创办人束昱辉判监9年 权健被罚人民币一亿元

2020-01-08 10:38

以经营保健品及医疗服务的天津权健集团因组织及领导传销活动罪和虚假广告罪,在去年年初被立案侦查。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周三(8日)作出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束昱辉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万元(约5670万港元);对其他11名被告人分别判处3年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权健公司则被罚款人民币1亿元(约1.13亿港元),束昱辉当庭认罪服法。部分被告人的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案件宣判。

案情指,2007年以来,被告单位权健公司以高额奖励为诱饵,引诱他人购买成本与售价严重背离的产品成为权健公司会员,再以发展会员的人数为依据进行返利,诱使会员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形成金字塔式层级关系,获取巨额经济利益。被告人束昱辉作为权健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起决定作用,其他被告人分别按照束昱辉的授意参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或作为权健公司经销商,发展会员参与传销活动。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单位权健公司及被告人束昱辉等12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情节严重。鉴于被告单位权健公司及被告人束昱辉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被告单位部分违法所得已追缴在案,对被告单位权健公司和被告人束昱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鉴于其他被告人分别具有自首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等情节,认罪悔罪,结合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依法分别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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