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代言侵权案胜诉 诺贝尔奖作家莫言获赔210万

2020-01-01 18:49

内地作家莫言控告深圳一间公司,擅自使用他的照片和书法作品在企业宣传片中。法院指莫言是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著名作家,珍视自己的名誉,获赔210万元人民币(约239万港元)。莫言的代理律师刘汝忠表示,莫言对此结果非常满意。

事发于2018年9月,深圳玉瓷公司在网上使用莫言的照片、书法作品等作宣传养生锅。莫言认为自己在不知情下「被代言」产品,侵害了其姓名权和肖像权,于是将其告上法院。

法院在一审时裁深圳玉瓷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莫言财产损失200万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反驳称,相关视频制作只为做公司内部激励员工使用。该公司一审获判败诉后提出上诉。在2019年12月,法院在二审时下判决书,指莫言是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著名作家,且对自身形象和名誉十分珍视,遂驳回深圳玉瓷公司的上诉,莫言获赔210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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