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通过《反渗透法》 北京斥制造两岸敌意
2019-12-31 20:20
台湾大选前夕,立法院三读通过《反渗透法》草案,明定任何人不得接受境外敌对势力政府、政党的指示、委托或资助,捐赠经费从事竞选或公投等相关活动,也不得就涉两岸事务进行游说,违者最高判监5年,罚款1000万新台币(约260万港元)。国民党批评法案大搞「戒严复辟」,限制言论与政治自由。大陆国台办斥民进党为选举私利,制造两岸敌意,必将自食恶果。
执政民进党预先表明今日要在立法院完成《反渗透法》三读。国民党团总召集人曾铭宗带领10多名立委坐在发言台前,大喊「绿色恐怖、戒严复辟」口号,并拒绝按表决灯,以示抗议。法案最终以67票赞成、4票反对通过。
条文明定,为防境外敌对势力渗透干预,确保国家安全及社会安定,维护「中华民国」主权及自由民主宪政秩序,制定《反渗透法》。根据新法,任何人不得接受「渗透来源」指示、委托或资助,捐赠政治献金或捐赠经费供公民投票相关活动;也不得违法各项竞选活动,违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款最高一千万新台币。
境外敌对势力的定义为「与我国交战或武力对峙的国家、政治实体或团体;或是主张采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国主权的国家、政治实体或团体」。渗透来源则指「境外敌对势力政府、政党之组织、团体等,所设立或实质控制的组织、机构、团体或其派遣之人」。
国民党批评《反渗透法》定义模糊、涵盖过广、处罚过重,将大幅限缩人民的政治权力、言论自由与政治自由,将到司法院声请释宪。台湾政治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质疑,大陆的学校是政府所办,是否也视为「渗透来源」?
大陆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批评民进党当局为了谋取政治和选举私利,大搞「绿色恐怖」,破坏两岸交流交往,制造两岸敌意对抗,严重损害台湾民众福祉利益,必将自食恶果。相信广大台湾同胞会明是非、识大义,共同排除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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