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日慰安妇协议 韩法院裁定不属违宪审查范围
2019-12-27 22:28
南韩宪法法院裁定,与日本2015年达成的二战慰安妇问题协议属政治协议,并非违宪审查的范围。
南韩宪法法院表示,《慰安妇问题协议》是韩日政府基于解决历史问题、保持合作关系原则,达成的政治协议及外交决策,因此属于政治范畴。此外,法院不认定协议的法律效力,所以不存在宪法规定公民基本权利被侵犯的可能。南韩政府发声明表示尊重裁决。
南韩朴槿惠政府与日本2015年底达成《韩日慰安妇问题协议》,根据协议,日本政府会出资十亿日圆,予南韩政府设立的慰安妇支援基金,但强调出资并不是赔偿,但引起受害人团体不满,因此2016年向宪法法院提出诉讼。
南韩政府今年较早前鉴于部分慰安妇拒绝接受援助款项,已将基金会提早解散,亦单方面解散协议,引起日本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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