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尸案】陪审团退庭商议无结果 法官宣布明早9时半再续

2019-12-12 21:14

3名被告刘锡豪(左)、曾祥欣(中)及张善恒。 资料图片
3名被告刘锡豪(左)、曾祥欣(中)及张善恒。 资料图片

2016年荃湾工厦石棺藏尸案今在高等法院续审,经过连日审讯,法官李瀚良今完成引导陪审团。4男3女陪审团于下午1时20分退庭商议。

李官引导陪审团提出,法医未能查证出死者之死因,惟死因属谋杀案之重要控罪元素,陪审团要小心考虑案中证据,思考死者是否因吸入过量二氯甲烷、即类似哥罗芳之成份致死,抑或是未有吸入致死量的二氯甲烷,但加外其他因素,诸如窒息、刀伤而死亡。

另外,若陪审团认为3被告夥同犯案,且有意图致死者身体受严重伤害或死亡,即可裁定3人谋杀罪成。但若他们均没有意图杀死或令死者受重伤,则可裁定为误杀。

如果陪审团认为3人没有夥同犯案,则要小心考虑是否接纳他们为自己开脱的理由及证供,依类可裁定他们的罪名为谋杀、误杀、或是无罪。而由于阿T被指曾向死者注射酒精,可考虑裁定其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或袭击致身体造成伤害;若接纳他为被逼注射,则可裁定罪脱。

陪审团于下午6时30分提出问题,提问首被告阿T是否曾承认早于事发前,已知悉哥罗芳等物质会令到他人失去意识及有机会死亡。法官李瀚良则回应,他在覆述证供时曾提及,被告于2016年2月初已知悉哥罗芳会令人昏迷或可能引致他人死亡。

陪审团退庭7小时后仍未有结论,李官于晚上8时许宣布休庭,陪审团将于明早9时半再续商议。

3被告依次为曾祥欣(阿T)、刘锡豪(阿豪)及张善恒(阿K),3人被控于2016年3月4日在荃湾灰窰角街DAN6工厦单位内,谋杀男子张万里(阿J)。

法庭记者:陈楚琨

建立时间:1324
更新时间: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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