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冲突】涉藏伸缩警棍等 4人准保释1男涉保释期犯案须还押

2019-12-05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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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全港地区性示威游行期间,4男1女涉嫌当日在油麻地分别地管有伸缩警棍、弹珠、锤子等物品,各被控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毋须答辩,案件获准押后至明年2月13日,期间索取法律意见。被告保释继续,惟一男涉于保释期间干犯另一宗案件须还押。

控方称调查工作几近完成,仍需等待涉案镭射笔调查报告及法律意见,故获准押后8星期。

5位被告依次为装修工罗伟洛(26岁)、李翠婷(19岁)、城大二年级生何善航(19岁)、音响工人杨任涛(19岁),以及冷气学徒黄薃匡(17岁)。各人获准以1000元保释外出,期间须每周到警署报到及不得离港。

何另透过律师申请一次性离港令,拟于明年1月23日至2月3日回潮洲祭祖,署理主任裁判官严舜仪要求他于两星期内交出过往三年和明年的相关车票证明、母亲人事担保5000元,作书面批准。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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