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女声援理大生被控暴动准保释 女被告投诉警员问「有无俾人奸过」

2019-11-22 17:21

被告黄羽薇(左);被告张敖妍(右)。 叶君怡摄
被告黄羽薇(左);被告张敖妍(右)。 叶君怡摄

本周一晚上,警方于油麻地一带驱散声援理大的示威者,期间有人疑走避不及,上演「人踩人」事件,共30人被控一项暴动罪,最后出院的2女1男今于粉岭裁判法院应讯,辩方批评警方使用过份武力制服,更疑扬言「你有无俾人强奸过?外面间房就系强奸房,你信唔信?」。

施铭洋(21岁)、张敖妍(18岁)、黄羽薇(19岁)与其馀27人,包括5名未成年人士,被控于本月18日在油麻地弥敦道近窝打老道交界与其他人参与暴动。

控方申请毋须答辩,案件延至明年2月4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期间3人获准以现金5000元保释、居于报称地址、不可离境、交出旅游证件、遵守宵禁令、每周到警署报到3次,以及守禁足令。另外,张早于8月预订与家人外游,故获批出一次性离港。

张今戴上颈箍、挂颈式手挂出庭,黄则包裹毛毡,貌似伤势严重。代表2女的大律师黄学仁投诉,黄当时被捕后,已按警方指示举高双手、停止动作,惟仍遭警员棍殴多下及扯落地下,终致其左锁骨断裂、右后脑呈现短暂晕眩状态,右大腿、臀部、左盆骨均有瘀伤,惟黄多次要求送医不果。下周一须往联合医生进行手术。

黄大状续斥,男警于黄被捕后第二天进入妇产科病房,医护人员遂要求其离开未果,疑扬言「病人嚟㗎,傻啦,边有可能搞到啊」。黄今早出院后被带往秀茂坪警署,有便装男警涉恐吓,称「你有无俾人强奸过?外面间房就系强奸房,你信唔信?」黄大状要求法庭记录在案,并保留向投诉警察课投诉的权利。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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