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学校中年驻校社工强奸非礼轻度智障女生 重囚15年
2019-11-21 12:00
特殊学校驻校社工涉嫌自前年7月起,涉嫌在大厦天台强奸一名轻度智障及患有自闭症的女学生,并屡在学校、公园及停车场等地方性侵犯同一名女学生。社工经审讯后被陪审团裁定11项罪成,包括8项非礼,1项企图肛交,1项强奸和1项非法性交罪成。法官今判处他入狱15年。
被告翟光辉于案发时55岁,他自1994年起在一间特殊学校担任驻校社工,首次遭侵犯时只有15岁的事主指控被告,自2017年起,被告利用她参与课外活动的机会,趁机带她进餐时性骚扰她。去年3月被告在社工房内对事主上下其手,翌月4日更带她到一大厦天台房内强奸,随即更打算肛交但不成功,事主因怕自己受害故未有反抗。唯一一次强奸发生2018年4月,被告拉扯她进入大厦天台的狭窄单位,然后强奸事主,事后曾主动给事主付肉金。
被告涉嫌于2017年7月29日至2018年6月9日,在事主所读书的特殊学校、荃湾公园、荃湾西港铁站、屯门黄金海岸、屯门某屋苑停车场和大榄郊野公园,11次非礼女事主X。此外,他涉于葵涌某大厦天台及特殊学校强奸、企图强奸、企图与X肛交。
法官判刑时斥被告本应为事主的照顾者,但因为其兽性,半年内屡侵犯事主,不但违反诚信,被告亲手摧毁自己20多年作为社工的贡献。被告对事主的伤害足以毁掉她的一生,事主尽管被侵犯,但她因为对被告的恐惧,一直隐瞒事件,直至其手机内的日记内容公开后才揭发事件。
法庭记者:萧文轩
建立时间10:50
更新时间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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